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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3773考研 2014-10-23 20:22:01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含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三年制MPAcc的考生学历必须满足:截至2015年9月1日,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满两年,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满四年。
  5.报考三年制MPAcc的考生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满两年(截至2015年9月1日)。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2014年招生计划为44名)。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考生可在9月25日至9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预约。
  2.现场确认:考生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学制确认:国家线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请上线考生到我校MPAcc主页(http://mpacc.gxufe.cn/mpacc)确认学制;不确认者,视为选择两年制。
  四、入学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
  1.初试(笔试)
  全国统考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②204英语(二)(100分)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1)名额划分
  两年制MPAcc和三年制MPAcc复试名额各为招生计划的50%(招生计划为奇数时,多出部分计入两年制)。
  (2)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年制MPAcc开班人数至少10人,如复试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10人×复试比例),三年制MPAcc招生名额将全部并入两年制使用。
  (3)复试内容
  两类学制复试内容一致,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其中,英语10%,专业笔试60%,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政治理论、会计职业道德、职业指向测试、会计相关知识)30%。专业考试科目为财务与会计学(包括财务会计(50%)、成本管理会计(20%)、财务管理(20%)、审计(10%))。
  复试参考书目:
  (1)2014年度CPA《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3;
  (2)2014年度CPA《财务成本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3;
  (3)2014年度CPA《审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3;
  (4)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会计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8;
  (5)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8。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MPAcc主页通知。
  六、录取和入学时间
  1.录取:根据考生确认学制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两类学制分别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录取时,某类学制指标未使用完,并入另一类学制使用。
  复试成绩、加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
  七、学制、学费
  1.基本学制
  两年制:适合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年制:适合符合最低毕业年限条件和从业资格的考生。
  学校实行2-4年弹性学制(三年制主要利用周末、假期授课),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
  2.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交14950元。
  助学金、奖学金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771-3844053(fax)、3856377
  2.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MPAcc教育中心办公室,5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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